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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6日沭阳城区电动自行车防盗车牌上牌点位
青岛路派出所
沭城街道综治办(珠海路与上海路交叉口东北角)
长庄安置小区南门
义乌路派出所
长兴路瑞声科技门口
沭城派出所
奥运都城西北角莱宾浴室门口
永安路派出所
乐之地西大门口
昭德小区居委会门口
南关派出所
美好家园东门警务室金福记(理想之家)楼下
南湖派出所
中心医院门口
重庆路派出所
天津路与福州路交界处(交警一中队南侧200米路东)
雨润广场南门
还没安装防盗车牌的电动自行车主抓紧看过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规定,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并领取牌证后,方可上道路行驶;未经依法登记的,禁止上道路行驶。12月18日起,县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已对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,对未登记的,将依法处理。已经安装防盗车牌的车主,就可以通过电动自行车管理手机APP,对自己的爱车上锁、解锁,设置报警等动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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