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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部门负责人
你们好:
我是沭阳县迎虞花苑15号楼业主,沭阳县沭城镇迎虞花苑2期15号南2车库内存在非法生产活动,近20人在车库内从事经营生产活动,产生很大噪音,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。自2020年11月份开始投诉无人能管。多次拨打110人来就停,走了就又开始了!12月08日下午三点半左右,110的人来要求在两天内搬离(永安路派出所有详细出警记录可查询)到合法经营场所,这帮人完全没有法律意识,警察刚走就又开始了!
鉴于此不法经营场所内,属于无证生产经营、无生产性消防验收手续、非生产经营场所,希望工商、公安局、消防、街道办、物业相关部门联合进行处理,希望守法的公民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,对待违法人员必须要采取强制手段,否则只会对其过于纵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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